以下是引用爱上林忆莲在2005-10-15 18:28:28的发言:
南越:
首先我要说,而且必须说,我不是学生会的,我讨厌学生会,甚至有些!·###¥%¥%%,,所以,偶要求道歉,要道歉必要的是要树立公平公允的气氛,不能说领导就没错,这不一样,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相信南越明白这个道理。
其次,就南越的回答方式着实让我心寒,当然,这不能说是南越的错,也不是蓝在的错,是我错了,是我进错了地方。
再次,我不希望我和南越产生任何不快,如果这样,如果南越,这个BBS是你搞的话我一定不来,再有一种情况就是我保证这个论坛每天被迫更新备份数据才能维持正常,这点我可以做到。(南越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做个实验)
最后,南越,谢谢回复,同时谢谢食葱大人的回复。同时感谢蓝叶斑竹。这里致敬了。
这位朋友不是学生会那就很好。至少,我那些反感是错误了。这一点,我是必须承认的:我说你是学生会,我错了。
对于学生会的问题,我的回答方式就是那样,锁贴,表明态度。如果你不是什么会,不必心寒。
把这种小事上纲上线,实在无聊,至于什么论坛更新数据云云,希望只是玩笑。
因为:第一,这个论坛不是我弄的,要真是觉得过不去了,真的要为这种虚无飘渺的小事情来个什么了断,不妨到广州的时候给个电话。
第二,要破坏蓝在这个论坛,很容易,但是恐怕要付出的代价是比较大的,因为网络的事情一旦变成现实的事情,那就不是什么技术问题了,毕竟蓝在不是什么单纯的学生论坛。这个观点不仅仅是我个人的观点,更不是挑衅。
当年也蓝在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一些情况,几乎要动用本地外地黑白两道。虽然后来是较为和平处理,但也觉得那实在不是读书人该做的事情,这个是我的真实看法,也不是大不了的事情,搞成不可收拾,或者越来越不开心很没意思。
要是有诚意,一点误会,当作没发生。把事情揭过去,都是朋友。毕竟几张帖子被删,被转,那是稀松平常的事情,标准的东西,实在不好说。看看我的被删率,我想没什么人会心理不平衡。
我这个人心直口快,更好相处,要是有什么得罪的,也是出于公心,也请见谅。
总的来说:
一,误会,我道歉。
二,搞蓝在,除非你有血海深仇,否则没什么必要,那不是网络问题了。真要怎么解决直接找我就是了。
三,我个人心直口快,心宽体胖,事情过去就是好朋友。
想起一件事情,顺便提一下,希望光明可以看到。当年和光明使者对于一些问题有些争拗,虽然当时不太愉快,但是后来相逢一笑,他敬我一支烟,以示壮行,现在还铭记于心,山高水长,日后相见当把酒言欢,不枉男儿相识一场。
四,几张帖子,删了就删了,缠着一个女孩不放,不是什么值得尊敬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