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只能说制定这个“版规”的人是个弱智加事儿逼,按照这个“版规”做事情的人则是更大的弱智,完全没自己脑子的跟屁虫。
什么是内容简单?如何衡量?主观判断还是用字节数衡量?
如果是主观判断,那么我告诉你们,“只要足够漂亮(但也不能太笨),任何男人都可以是你的囊中物。只要足够有钱(但也不能太丑),任何女人都可以是你的阶下囚。”,这句话是真理,直指本质要害,同时具有相当的普适性。
而如果说可以使用主观判断,那么还弄什么事儿逼的“版规”。直接“主观判断”,直接“自由心证”,不就行了?
如果是以字数衡量,那么多少字为限?你们的事儿逼的“版规”里面给出什么具体的限度了吗?如果没有,你们又是以什么依据?或者仍然是主观判断?
而字数又可以衡量吗?《道德经》三千字,包容宇宙万物。《诗经》里有许多讲男女之情的诗,都是寥寥一二十个字,但都非常形象,非常动人,几千年后读也能让人设身处地。岂似你等那些矫情废话,和无病呻吟?要是象那样发帖,是不是也照章办事?
至于“内容不符”,我上面说,“该版块里除了说‘情感’,可不可以说恋爱,婚姻?如果可以,那么说‘求偶’何以不可以?”,你们能不能回答?
再告诉你们,“情感小屋”是非常傻逼和贱逼的。我从来觉得奇怪,一个人自己的私事,而且是那么重要的,也必然是珍贵的私事。怎么竟然可以拿到大庭广众之下来说?拿出来做为别人的话题?比起那些身体暴露狂,我更鄙视这样的情感暴露狂。
所以我更倾向于从客观的角度上谈这样的事情,别以为你们的“情感”是什么高级东西。从生物性上讲,所谓的男女不过是雌雄,雌雄之间所谓的情感不过是为性冲动、性和谐服务的,而性冲动、性和谐是为生殖本能服务的。而同时,就你们拿出来所谈论的,我也看不到你们果真就是真有“情感”,你们大部分男女的爱情,只是苟合罢了。那么煞有介事,实在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