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偷了钱就是不爽,几十块钱不是肉不肉痛的问题,是影响本小姐的心情。
海大就连个更衣室也有贼,我晕~~比蚊子讨厌一百倍,什么下三百流的地方啊?
今天早上终于看完两本书。这段时间,我天天在计算日期,计算时间,好像是得了绝症要挂掉似的。天啊,我才多少岁,要这样算法,什么时候算到我死?!
上别的专业论坛看看别人吹的“经验”,什么重点法条,和我手上的不一样。再想一下,昨天丢的银两足以买那个比砖头更大的法条,于是觉得更不爽!喂,我丢了一本几斤重的法规。哼,足以扔死那个偷东西的人。
涯不高兴,再这样郁闷下去,我要回家!不等了,没什么好耐性,也没什么好说。不知所谓,我指我。找个人来跟我吵架,最好给我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