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这么垃圾的东西吗
我离开了家乡,那天,背着我心爱的《后现代哲学的思考》,把心一横,我要到城市里和小资们争饭吃!没办法,我已有满腔志气,可是当我口袋里只剩半个月的粮票时,“提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业”的想法只能在和小资们称兄道弟,倍受无间之苦里得以苟存!走出村口那一刻,我在梧桐树下挖了108厘米深的小坑,将最后一滴泪埋下,然后抓起一把黄土往脸上一抹。。。
这是个工业大国,阶级制度深严!举个例:街道上,开着黑色凌志的是黑帮首领;有多处住所,不下五辆小车,整天开着宾利的是企业总裁,集团领袖;开着宝马呼啸而过的是球星明星。。。我虽彭湃着满腔热血,但如果指靠卖血为生,最多只能踩辆二手32寸双管自行车。
阴晦的天空,天使的笑容有点狰狞,善良的人心里在滴着血,银灰的纯钢面罩是我最喜爱的饰物。黄黑油腻的地面泛着机油的浓香,一大二小的金属摩擦声缠绕着流水线上每个奴隶深夜的梦呓。可是人类的面部神经已失去血色,我敏锐的触觉时刻盘缠在周围重复地敲击我的右边心房大动脉,使我警觉“呆上一年,壮志未酬的我可能就已经习惯于慵懒的躺在城市黑暗不为人知的一角,聊度残生了。”据说,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能够给万家带来欢乐。
可以说说我的住所了,下班后,坐着电梯直下三千尺,这是地幔和地壳的交界,因为地面的资源开发已尽,人口膨胀,而底下就陆续开辟了一座座骨灰城堡。死人的骨灰已经无摆存之处,一代代的人和动物火化后留下的高钙骨灰加上混合物,控制其硬度和韧度在合适的比例就成了一流的建筑材料。以前人们很喜欢把着形容为先辈血汗的结晶:)我就住在其中一座的213室,当然,我隆重介绍的还有我的同伴――有色,因为我无财无色,但常常梦想终有一天财色兼收,故把小狗改名有色,以喻我有财有色。有色从不背叛我,无论我何时回来,它总会兴奋地摇着尾巴,用毛茸茸的屁股使劲的往地上擦,扬起阵阵灰尘,弥漫在空中,昏暗的灯光下,我俩结伴而坐,闻着空气中腥香的骨灰味道,共同分享我下班带回来的晚餐——通常是两块面包加一支可乐。
我极少和人类接触,我胆小害羞,我怕自己唯一残留的尊严会在众小资面前粉碎,我就在这样毛茸茸的家里走来走去,逐渐患上哮喘、颈椎病和散光,我在有时也会兴奋,我打开死亡摇滚,牵着有色的双手疯狂地舞动,灯管下的飞蛾被流动的尘埃鼓挠得四窜而飞。一阵亢奋之后我陷入梦乡:饭后,我挺着大腹便便,牵着有色在花香鸟语中漫步,春意融融,洋洋得意,我不时偷看着楼上阳台,因为她常常捧着半杯Pink-lady低垂着黑发,夕阳之下红河之上,缥缈恍惚,如痴如醉。偶尔四目相对,我汗流浃背,心如鹿撞,仓惶而回,背后抛下清铃笑声和阵阵狗吠。。。(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