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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出门远行

十八岁出门远行



我骑赤兔,骑汉血,骑青骢,骑的卢,骑照夜白,骑乌云踏雪,从山那边辗转而来。

开始我戴重冠,着盛装,蹬金丝厚靴,三分力收腹,四分力夹马肚,五分力握缰绳,总共是十二分,是全力。所以我曾累倒,曾从马上栽下来,几个月后方才醒转。所幸的是我的马总是忠心,每次我栽倒,它便就地住下,从未抛弃过我。它虽不能照顾我,不能替我挡风雨,但是它一直在我身边——这虽然是事后的结论,其实我是早知道的。念及此,我在昏厥中也感动得流泪。泪有如泉涌,一涌而不绝。因此我每次醒来,身边都变沼泽,许多水生物在我怀里做了窝。我的马则蹄陷淤泥,看着我或看着远方,屁股上小幅度地甩尾巴。有时它也耐不住寂寞,散步到百米开外。屈膝于地,枕腮沉思,思考某些问题、问题意义。或恰逢同种族的异性经离,更恰逢天气晴好,那就产生爱情,做得露水夫妻。闲暇时看风吹草长,看我的眼泪流,看沼泽蔓延,也算消遣。我呢,更不必担心时间,时间在梦里是静谧,在我的泪水里更是静谧,几个月多不过一个午睡时分。我们主仆、人马两个,就这样一躺睡,一伫立,互为形,互为影,悄悄一过几个月。

后来我逐步地放弃了各种装备、装束和仪态,更不使力气。我原来带许多装备的,比如简易帐篷、折叠椅、钓鱼杆、猎刀、弩箭、火枪……然而我从马上摔下,复又上马时,就发现这都是身外之物,与自己无关的累赘。摔一次,发现一次。于是就每次丢掉一些,记得第一次丢掉的是一片绒羽。丢掉后策马徐徐,后顾、徘徊、兜圈子,泪光荧荧,感慨良久,剜心的舍不得。接着就丢掉一块毡毯,再接着丢掉一个水杯。每丢一点,就空虚一点,每丢一些,空虚就扩大一些。当丢弃成为习惯,空虚的感觉就麻木不仁,或也可叫做清朗空明。我丢了一路,如同一只漏米的口袋,丢下一条路。我血洒黄沙。沿着这血迹,可以原路返回,再原路捡拾,最后就可以还自己最开始的面目——最多脸上吹了些风尘——回到我的宫里去,晚上又可以笙歌了,又可以饮美酒,赏明月了。这种生活很好,我混迹其中多年从未感到厌倦,此次出走那也不是因为厌倦。当然我不可能回去,前行时因为不知道前面是什么,前面是诱惑,是行走的动力。而若回去,就没有前方了,前方都是旧识,不值得再看一遍,若看,会疲劳至死。只得望前面直走。再走,再丢,丢到最后,赤身裸体,丢到最后,把马也丢,把自己也丢。

TIGGGGGGER. 无定止,任东西,不问人间醒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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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先除下帽子,除下护腕,接着除下裘皮大靡,最后除下内裤。赤身裸体地骑在马上,汗水湿漉漉。幸而我不擅长外科,没学过剥皮术、分筋错骨手,否则就会继续剥、脱,层层剥、脱,直到剥无可剥,脱无可脱。同样的,松小腹,低下头,两腿大岔,缰绳放手。我没学过七十二变,否则就该变成鼻涕虫,才算是真正解放。或变成水银般自由,滚下地,咕咕噜噜咕噜咕噜,一个迸两个,两个迸四个,四个迸万亿个,身陷无穷无尽中,获得永生——我如此忘形地想像,夸大了理论上的可能,并过度沉迷其中,也许会给别人造成这世界上只有我这唯一一个人的虚幻错觉。并且大概还会有人以为我一路走来,走过的都是不毛之地?其实不然,其实我从未走出过烟火。身后是一路绵延的村庄。行程的起点甚至是一个宫,内置四百万人口——足可想见它的沉重。其实我也并非步履轻快,一骑绝尘。我行路艰难,半晌才迈得一步。

我从山那边辗转而来。足下是什么地方呢?是现在,不是过去也不是未来,只好称之为现在。触手踏实的现在,不容忽视的现在。现在比过去和未来都重要,因为是立足点,站稳了才有资格说过去和未来。我准备讲讲现在。人生总是漫长,哪怕刚出生哭一声哇就夭折的婴儿,它也活得漫长,它丰富的人生,没有人有能力、有耐力仔细一一道来。本来现在也并不是轻易可以讲述,但总可以一试。至于它确切地是什么长度单位?千万不要执意计较,可以是宇宙一生死,也可以是弹指一挥间。我们心知肚明,不是吗?

我从山那边辗转而来,一路风餐露宿——这说的便不是现在。现在拒绝修辞,现在拒绝比喻,现在更与奇幻无关,现在只能照实呈现。比如我说,我从山那边辗转而来,因为路途艰难,不得不不停地换乘赤兔,汉血,青骢,的卢,照夜白,乌云踏雪。那么这些马从何而来?是它们自己把自己送来?从天而降我身边?不是的,是有人暗中安排。对了,我甚至有意无意地忘了讲一件事,我这次出走,是避走。出走时宫里正发生军事政变。所有人都投身战斗,不管是为了谁。只有我,我偷逃出宫了。而我出来的时间已经太长,战斗肯定已经偃息——无论战斗最终是谁亡,是谁胜,是两败,或是双赢。一路上,当我座下现成的的马体力不支难以为继时,就会自动走出另外一匹马来。这是他们在暗中安排,我虽然离他们而去,但他们中不管是谁,仍爱我,或者是恨我,总之还记得我。不管怎么说他们把马送了来。

现在我走远了,也许超出了他们的视力范围,也许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也许超出了他们的义务范围,也许超出了他们的美德范围。也许是因为他们一次又一次地马送来而我毫无反应他们因此灰心,反正,总之,他们现在不再为我供应马匹了。他们给我送来的最后一匹马早就累死。我也不爱惜马,在它累死之前。我只得步行,拄棍持钵,沿途化斋。我开始恐惧了,开始害怕,并且为自己感到羞耻。我并不能当一个真正的苦行僧,弃盛世繁华而去。比如我现在竟然希望,只希望,极希望有一匹马,代步马,哪怕是劣马。正好我经过一个马场,认识了马场主人。我从马栏外过,他看我衣衫褴褛,神色委顿,就招手,后来他说最主要原因是看我年轻,而他曾经年轻。他请我喝酒,女儿红一坛。他请我进食,切了牛肉三斤。我闷头吃光,不发一言。在进食时我感到了久违的安静和平定,我甚至产生了荒唐念头,留下来,住在这里,老死此地。但是我知道这不可能。于是最后我要了马。“你到达目的地,把马放了,它会自己找回来。”

我上了马背,乘风而行。走得太疾,意念开始飘忽了,走进了梦。梦里一个山谷,乱糟糟地坐满了人,大家都不说话,等我一进去,他们就扑上来,有人说“等你等得好辛苦”,有人说“何当共剪西窗烛”,有人则问“听说大宛国那边闹水灾?”我听不懂他们古怪的话,只感到血热。他们其实不是对我说话,而是对我的马说话,就好像他们以前曾认识,有什么未了的恩怨情仇似的。他们并不只是问,而是边问边动手,把它撕了,撕的过程不好描述,只可说是动魄惊心。他们撕了就吃了,完全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吃了之后,就四散了。只留我一个人,留一堆骨,留纷飞的毛,落地的马鬃,留一滩血迹。

也只好在梦里,我转回马场,说马丢了。他正在驯马,听了我说,他说:“本来我是要那匹马回来给我报信的。”又说:“也许它并没丢,还在什么地方等你。”我默然一会,说:“谢谢。”然后茫然,我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我要把马给他找回来。然后就不必往前走了,路无尽头,如何去走?只愿意等待重生。等待被带走,回炉,在子宫里孕育十个月或者更长时间,再面世,面世时我对这个世界会有新的认识是吗?那么在新旧认识交替的那一刹那,会是什么过渡呢?我猜想,那一刹那我对这个世界没有认识,只有印象,看见这世界前所未有的清晰和澄澈,也看见这个世界的前所未有的血肉模糊和混沌,第一次看见天空和浮云。
TIGGGGGGER. 无定止,任东西,不问人间醒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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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根厚土,沐浴清风,和种子一起过冬,和鸟儿一起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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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才像你写的文章,自然流畅的感觉,又何需去标新立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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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写。都是我的事。关你求事?

怪哉!

又盛世了,汶川豆腐渣又没人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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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看了一下,

奔放,喷涌而出的呓语,

想起李太白,白居易的长诗,又想起王小波,

又很紧凑,又像是有点堆砌,

去吃饭先了,呵呵

在玻璃一样的地板上,我也想要消失。失掉我的名字,失掉我的形体,只保留住在四壁间回响的声音和裸体的滑腻;然后,我就可以飘飘摇摇,乘风而行,漫游雪中的长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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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很烂。我自己都看不下去。

不过构思还算不错。我有时间重新写过。

又盛世了,汶川豆腐渣又没人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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