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出门远行
一
我骑赤兔,骑汉血,骑青骢,骑的卢,骑照夜白,骑乌云踏雪,从山那边辗转而来。
开始我戴重冠,着盛装,蹬金丝厚靴,三分力收腹,四分力夹马肚,五分力握缰绳,总共是十二分,是全力。所以我曾累倒,曾从马上栽下来,几个月后方才醒转。所幸的是我的马总是忠心,每次我栽倒,它便就地住下,从未抛弃过我。它虽不能照顾我,不能替我挡风雨,但是它一直在我身边——这虽然是事后的结论,其实我是早知道的。念及此,我在昏厥中也感动得流泪。泪有如泉涌,一涌而不绝。因此我每次醒来,身边都变沼泽,许多水生物在我怀里做了窝。我的马则蹄陷淤泥,看着我或看着远方,屁股上小幅度地甩尾巴。有时它也耐不住寂寞,散步到百米开外。屈膝于地,枕腮沉思,思考某些问题、问题意义。或恰逢同种族的异性经离,更恰逢天气晴好,那就产生爱情,做得露水夫妻。闲暇时看风吹草长,看我的眼泪流,看沼泽蔓延,也算消遣。我呢,更不必担心时间,时间在梦里是静谧,在我的泪水里更是静谧,几个月多不过一个午睡时分。我们主仆、人马两个,就这样一躺睡,一伫立,互为形,互为影,悄悄一过几个月。
后来我逐步地放弃了各种装备、装束和仪态,更不使力气。我原来带许多装备的,比如简易帐篷、折叠椅、钓鱼杆、猎刀、弩箭、火枪……然而我从马上摔下,复又上马时,就发现这都是身外之物,与自己无关的累赘。摔一次,发现一次。于是就每次丢掉一些,记得第一次丢掉的是一片绒羽。丢掉后策马徐徐,后顾、徘徊、兜圈子,泪光荧荧,感慨良久,剜心的舍不得。接着就丢掉一块毡毯,再接着丢掉一个水杯。每丢一点,就空虚一点,每丢一些,空虚就扩大一些。当丢弃成为习惯,空虚的感觉就麻木不仁,或也可叫做清朗空明。我丢了一路,如同一只漏米的口袋,丢下一条路。我血洒黄沙。沿着这血迹,可以原路返回,再原路捡拾,最后就可以还自己最开始的面目——最多脸上吹了些风尘——回到我的宫里去,晚上又可以笙歌了,又可以饮美酒,赏明月了。这种生活很好,我混迹其中多年从未感到厌倦,此次出走那也不是因为厌倦。当然我不可能回去,前行时因为不知道前面是什么,前面是诱惑,是行走的动力。而若回去,就没有前方了,前方都是旧识,不值得再看一遍,若看,会疲劳至死。只得望前面直走。再走,再丢,丢到最后,赤身裸体,丢到最后,把马也丢,把自己也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