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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湛高速4.13特大交通事故 该谁承担理赔责任?!

本主题由 tobychancn 于 2008-7-27 18:28 移动

茂湛高速4.13特大交通事故 该谁承担理赔责任?!

致中国国家信访局、广东省信访局、社会各界

                                      致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公开信 (2008年6月18日)    

      在2007年4月13日,是一个令人惨痛不堪回忆的日子。
      广东省茂湛高速路段,凌晨3:35分,在轰隆的一声巨响中,7个酣睡在归途美梦中的生命,永远的再也醒不过来了。呼救声,呻吟声,痛叫一片,乱作惨剧。
      营运大客车粤G03829,急速行驶,完全无阻碍地碰撞上停在干线维修的满载大型箱式货车,司机首当其冲,与维修中的货车司机立即死亡,仍然向前推行了十多米。--茂湛高速4.13特大交通事故。
      茂名市110接警后通知了120,并且迅速赶到了现场。4:30分,各方在指挥下进行了紧张的抢救,伤员分别被护送到了茂名人民医院和茂名中医院。
      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等各方有关领导迅速赶到了现场和医院,开展和加强了积极的抢救和慰问伤员,安抚家属,使伤者得到了完善的拯救和安置。
      各大媒体也先后报道了这一特大的悲剧事故。

      在湛江市、茂名市相关领导的大力指导以及支持下,交通警察部门努力配合成功进行了给予抢救治疗医药费用的垫支,为全部伤员争取到了生命第一保障。
      通过对各伤者的精心治疗和护理,大部分伤者已经伤愈出院,并且在茂名市高速大队的帮助下,进行了合理公平的法医伤残鉴定,得到了合理的善后理赔处理。


      在07年4-7月期间,市委和市公安局特定专员每天都在医院看护和慰问治疗中的伤者,并且作了详细的记录和上报,安全保障了初期治疗的进行。

      经过一年的治疗,至今仍然有6名重伤人员,由于伤情严重和复杂,仍然没能完全得到完全康复。有两名女者,至今腰上的巩固钢板仍未能达到可以拆除状况。由于事故方拒绝继续支付治疗费用,现今6名伤员的总欠费已达几十万元,并且严重影响了治疗的进程和进度。

      在茂名高速大队事故处理组邓股长的多方多次努力下,为伤者陆续的增加了部分治疗垫支费用。邓股长为了伤者争取合理权益,多次催促事故有关方追加治疗垫支,并且为今后出院理赔做了多番努力,无奈事故车辆方--湛江市麻章运输公司与其被转让单位湛江市汽运集团公司双方相互推卸责任,无法确认最终责任承担人,导致6名重伤者不能继续得到合理保障的治疗,至今仍然停留在医院,无法进行合理协调的理赔,更加没有任何事故责任人主动和6名伤者进行理赔协商。

      茂名市高速大队邓股长多次追促下,湛江市麻章运输公司负责人竟然失踪了,该公司至今仍不见派任何负责人前来茂名市,与伤者对话。

      通过邓股长多次的努力追究,麻章运输公司仍然是无故拖延,更加没有任何的答复。

      伤者们非常绝望,不知道如何才是出路,留在医院,用药已经停止了,还要每天面对欠费的单据、追款通知书。由于事故影响,在医院治疗停留一年多了,工作停止了,工资停发了,物价不断的上涨,生活保障也产生了严重的危机。

      有几名女伤者由于家有幼儿,还要请人照顾家中幼儿,生活日趋困境。
      伤者彭成,未婚妻在07年事故前由于在被抢劫案中头颅受伤,至今仍然等待拯救费用修补头颅骨缺损。本人却还需在茂名人民医院治疗和等待理赔处理。
      伤者王玉蓉,小腿伤残,仍然坚持进行自我理疗,并且由无收入的母亲照顾。
      伤者李援朝,腰部钢板拆除后,不能正常正坐,直立行走上坡困难,已不能进行正常人的工作。
      伤者钟华娣,骨络生长未能完全愈合,钢板至今还不可以拆除,无法进行体力劳动。

      我们伤者想到了双方对话。为什么事故车方单位麻章运输公司不能与我们进行协商,与我们进行一次双方意见交流,合理进行事故的最终处理?

      这种无故的回避而又不明确拒绝进行协商,是什么原因?事故方单位无任何相关负责人进行明确的善后工作,算不算逃逸?

      我们都已经是陷入迷途,目前的状况一片茫然。到底这次事故对乘客的负责方,是麻章运输公司?还是收购该公司财产的湛江汽运集团公司?连为此案努力奔波劳苦办案的邓股长,也是不得已办法。

      社会上有各种传闻,各方说法不一,有的说湛江麻章运输公司已经把营运客车以及运输有关号牌转让给湛江市汽运集团;有的说湛江市汽运集团没有完成收购该事故车以及营运号牌;又有说法是麻章运输公司已经是空壳一个,人去楼空(我们家属也亲自去探访了该公司办公所在,大门紧锁,无人轮值),无法继续提供医疗费用和进行赔偿;还有说有些事故中的死者,除了商业保险金外至今未能得到全部合理赔偿?

      这些,是谣传?还是真实?我们都晕头转向了,在医院治疗了一年多了,本以为当初事故责任人已确定,放心治疗和疗养,谁知道到头来,变成了空纸承诺?

      有人劝告我们直接去起诉,但是我们连生活都形成了困境,医院的欠费都没有钱去交清,连出院手续都没法办理,没有钱做伤残鉴定,还会有钱去起诉吗?
     
      何况,前面那些因素使本案案情扑朔迷离,我们该真正起诉谁?起诉能得到理赔吗?何况对方至今仍然未开始双方协商?需要直接就去起诉?为什么之前出院的伤友都能得到了理赔款,而我们6个严重伤员没能得到进行合理协商和理赔?
     
      需要为我们乘客负责的最终单位到底是谁?之前为我们垫支医疗费用的是谁?为已经出院伤者支付理赔的是谁?

      恳请社会知情人,有关单位,为我们指引合理的途径,让我们了解和知道本次事故的真正合理负责单位。
     
      在这次事故中的所有受害人,和未争取到合理权益的所有人们,大家一起来努力,把案情明了,众心协力,把案情水落石出!
     
      我们愿意提供所知道的一切资料,请大家也提供您们所指导和了解的实际情况,帮助我们得到合理的理赔,早日圆满完成事故处理!

      恳请请有关部门,媒体单位,为我们调查事实,公开事实,争取合理权益!

              此致

                                                                                                       我们是无比困难的伤者
                                                                                                       2008年6月18日

在路上,在路上,摇滚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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