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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新闻] 无法无天的法学院!

无法无天的法学院!

致斑竹的话:首先声明,我是老师,不是马甲!现在学校正在紧锣密鼓地申博增硕,法学院也正在申报一个诉讼法硕士点,现在一开会就说老师写论文不够、质量不高,号召大家行动起来添砖加瓦。在这个形式下,我作为一个老师,却不得不在紧张的授课之余,放下手头写了一半的论文,来维护作为教师基本的权利,真是讽刺或悲哀。“树欲静而风不止”,走到发帖请公众评理这个地步,事出无奈!而且法学院已经走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于校于师于生都拖不起了。

总得有人说话。不在沉默中奋起,就在沉默中灭亡!我来当这个“出头鸟”吧!

恳请斑竹保留帖子,毕竟此帖不涉及国家秘密和社会安定,何况家丑不可外扬,而且在广东省乃至全国不止“蓝在”一个论坛!!先谢了!

计划发三篇

一、无法无天的法学院!

二、这个所谓法学院的人才标准是什么?

三、这个所谓法学院还能办多久?

今天先发第一篇:

[ 本帖最后由 一个老师 于 2008-3-5 19: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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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无天的法学院!

<img src=" border="0"> 为什么我要说法学院无法无天?

首先,有法不依!!某些窃据权力、道貌岸然者上下其手,两面三刀,恣意妄为,置学校的规定于不顾,出于种种不可告人的动机打击报复!

第二,一手遮天!!某些窃据权力的人瞒上欺下,包庇邪恶,造假撒谎,制造矛盾,破坏和谐校园建设! 在2007学年教师工作考核工作中,把持法学院的一小撮人充分展现了“无法无天的”特色!上学期末,教师们填表上交后,法学院既不公布考核打分标准,也不公示考核结果,就偷偷摸摸上报学校,却因为考核表涂改严重,被发回重填、重新上报!

对此我要问的是


第一, 为什么不遵守学校的考核规定?根据学校“校人事2007(57)号”文的要求,考核结果要公示,法学院为何不公示就上报人事处?难道年度考核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吗?到底老师们的考核成绩是多少?为什么秘而不宣?这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

第二, 法学院的教师年度考核标准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越是专业出身、高学历、年龄和经验丰富的教师得分越低?我不是说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老师就专业差、工作差、成绩差,而是要问造成评分高低悬殊达几十分的原因何在?法学院如此打分的标准是什么?正值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酝酿前夕,法学院这么做居心何在?学校建立了学生评教制度,学校“校人事2007(57)号”文也要求以学生评价为重要依据,那么,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价在法学院的考核中起什么作用?占多少比重?2002年秋学期,某个给法学2006级上刑法的人在自己任课、自己出题、自己判卷的情况下,其任教的2个班70人有25个以上不及格,达35%左右,而且,这还是以品时成绩占30%的比例折算后的综合成绩!凭这样的教学成果,法学院居然给此人直逼满分的考核分数!我要问的是,教师以教书为本,如果教书教到这个地步,还有什么好说的?作为教师,除了教学、科研、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还有什么别的考核标准吗?请问法学院,你们根据哪一条哪一点制造出如此相差悬殊的考核分数?如果任劳任怨、服从院系授课安排、从来不挑肥拣瘦、从来不迟到早退、没有病假事假、学生评价普遍良好、从不和同事争夺荣誉和利益……的教师仅仅是及格档次的话,那么请问法学院的标准到底是什么?那优秀的标准又何在?


[ 本帖最后由 一个老师 于 2008-3-5 19: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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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如果说某些教师的确做得不好,是咎由自取,那么为什么被他们尊称为“领导”的法学院某些人不及时批评并大力帮助?为何还在2月22日的开学会上表扬他们?这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两面三刀的做法算什么?如果这些教师的确很差,法学院这种秋后算账、脓包熟了再挤的做法就是拿学生当牺牲品,整人害人;如果这些教师不差,那么,法学院为何要这么做?为了在有专业背景的教师和无专业背景的教师之间制造矛盾?在新来的年轻教师和老教师之间制造矛盾?在举国上下建设和谐社会,全校致力于建设和谐校园的氛围下,法学院某些人这么做,到底是什么居心?<img src=" border="0"> [ 本帖最后由 一个老师 于 2008-3-5 19: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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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如果说某些教师做得好所以得到直逼满分的考核成绩,那么又是怎样的好?某人以副系主任之身份,公然违抗院系制定的 “互查试卷”制度,在其他老师都已经履行的情况下,他拒不院系安排和他互查的陈翰老师互查试卷,在院长办公室公然大喊“我不让任何人查我的试卷!”……而法学院当权者对此不闻不问,意味包庇纵容,最后一切都不了了之。此人来历不明,论文没写出几篇,却纵览全院学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由于其瞒憨外行,标准不明,导致教师们不得不把法学院07届毕业论文的指导文件一改再改。最后,此人居然还成了先进!某人利用职权把指导实习工作列在自己名下,滥用其他老师的信任,蒙骗其他老师负责学生实习工作,他却当“发包人”,冒功领赏,坐收渔利。如果不是陈翰老师发现,不知道这位副系主任大人还要蒙骗多少人多少钱!然而,此人不仅没受到任何批评(遑论处理),反而登台成了师德先进个人!是谁在包庇此人?此人过去到底侵吞了多少教师血汗?是否都装进他自己口袋?是否还分给了什么人?不然,怎么在法学院能如此猖狂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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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到底是谁的黑手把法学院弄得乌烟瘴气的?这2年来,法学院发生很多咄咄怪事——滥用友邻单位的信任,向学校保卫处诡称老师宿舍“有情况”,让保安去半夜砸这个老师宿舍门检查;向后勤处房产科诬告老师私自出租宿舍,让房产科限于尴尬境地……当同事们私下议论时,我总要想,那只拿起电话的黑手是谁的?这2年来,更多的事发生在呈报学校的文件上,像拖延不报某老师的讲师职称让人家“多”当3年助教、伪造学院授课历史或记录(被揭穿后说是申报什么第二专业还是硕士点什么的,勉强认错却又栽赃给负责录入电脑的同志)、涂改其他老师负责填写的毕业论文答辩表让人家又得重填、伪造毕业生就业率上报学校……那操笔的又是谁的黑手?至于这次年度考核表,关系到学校人才稳定、教师权利、学生学业这么重要的事情,居然涂涂改改。奇怪啊——教师们总结一年来从教书、科研到迎评、班主任等繁杂的工作,都能做到公共整整,几乎一字不改,你法学院领导们填写这2个阿拉伯数码还要涂涂改改,是什么原因?又是什么意思?是能力低下还是素质低下?抑或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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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以毛泽东同志的话结尾——
“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

 “不要当面不讲,背后乱讲;会上不说,会下乱说”!!


(待续) [ 本帖最后由 一个老师 于 2008-3-5 19: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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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现在的社会,到处都是这样的,见怪不怪,不过发生在你身上唯有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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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优则仕的观念的问题啊

学而优则仕的观念的问题啊。我们为什么一定要专业水平最高的人做领导呢?专业水平高不一定就有领导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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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原来咁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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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老师在蓝在狂骂领导,也算是个新鲜事,姑且算是新闻吧。 但在新闻的真实性没有得到确认之前,顶多算个八卦新闻。
我不是米兰人?那为什么我的眼睛是黑的,我的血是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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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说

如果真有这样的所谓领导,就不是真正的领导,只是一个小人;如果事实属实,我想校领导也会看到此帖,会采取些行动,毕竟师资的水平及工作环境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教学质量,最终的受害者是学校和学生。作为老师,即使事实如此,也希望你不要将此情绪带到教学中,因为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做为老师就要尽职尽责,而不能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将对某些人的不满发泄在教学工作上,发泄在学生或课堂上,因为这样会影响学生的一生,我们不能再犯类似文革的错误啊。但如果不属实的话,估计发帖者也会很快被揪出来,呵呵,不好办啊佩服这位老师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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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是真实的话,看来这位老师是真的给逼急了哦~~ 学校会不会查办此事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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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都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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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师请看开点,毕竟我们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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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真话的人不多了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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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光明驱赶黑暗!!!
在希望中等待,在等待中绝望,在绝望中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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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学校,我们的老师!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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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久啦~~~`会慢慢习惯的~~~改变不了就得去适应,希望你能改变得了吧~~~~~~
要毕业的人了...不知道大学我留下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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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必竟现在敢这样出来说真话的人太少了,大家都采取见怪不怪的态度,当有一天事情发生在你自己身上,我看你就不会说,“社会是这样的啦”,支持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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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学院合并,增加凝聚力!!

具体大家怎么看

专治各种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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