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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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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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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8-1-22 09:53 只看该作者
出国准备材料指南
护照办理篇
您准备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需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为使您尽快出行,请阅读本须知,并下列步骤办理。
步骤一:领取申请表
1.请您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外事科(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领表时请说明前往的国家(地区)和事由、以免领错表格。
步骤二: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填写《申请请》时应注意:
1.《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2.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
3.“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4.“户口所在地”是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
5.“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或“民主党派的名称”或“群众”。
6.“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7.“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的,填写原单位。
8.“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是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被批准情况。
9.“本人简历”应从初中填起,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10.“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11.前往国家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不含过境国家),事由只能选择一项。
二、关于相应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集体户口的要有户口卡片。
户口簿与身份证项目不一致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请先到户口所有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落户手续、外地迁京落户的,身份证签发地须做相应的变更。
2、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单人半身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
3、根据您出国事由的不同,您还需要准备下列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如是外文,须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为中文。
您的申请被受理后将取得《回私出境证件申请加执》,请您持《回执》和身份证当即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拍摄护照专用照片。请注意自己的服饰和仪表。
步骤三:领取护照
领取护照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回执》,在交付200元工本费后即可取得护照,同时附发出境登记卡。
领取护照时,请您仔细核对护照及出境止上的各项内容,附上出现差错。
凡在《回执》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的护照,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备注:按有关规定,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的各项材料,无论批准与否一律不能退还。如本人需要,请在递交申请前复印留存。
材料公证篇
我们建议公证的材料都留下副本,方便今后查询。
办理留学签证需要公证的基本资料有:
无犯罪证明,可以在当地派出所领取
出生证明,需要带上户口本,自己和父母的身份证
亲属关系证明,需要带上户口本同自己和父母的身份证
学历纪录,如果高中毕业,需要高中毕业证书,大学在读证明,高中在读证明
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通常3天可以领取公证材料。建议每份材料加两个副本。花费不到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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