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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宫,对不起

迷宫,对不起

2007/10/30
       前两天在其他地方看了些“小说”。
       我实在对现在90年代的学生们的写作水平感到汗颜。不知道她(他)们的语文老师看到后会不会吐血而亡。好好的明明注名为“小说”的文章,竟然写成那样!我边看边感觉头痛,还好我自己不是老师!没想到如今的小孩子们,现在写文章竟然如此儿戏!

       分不清楚段落!以对话代替了内容(而且对话太过!)!几百字就能成为一个章节!完全看不懂一个章节的内容!标点符号太过现代化(现代化!真的是应了一句话:现在写文章的人,已经不知道省略号到底有几点!)!
       真不知道是我跟不上时代的脚步,还是我自己太过固执!这种类型的小说,只会令人感到可笑!真是丢脸!真真真是丢脸!真正的!
       更令我无法理解的是!版主!版主竟然给予奖励!如果是因为发小说给作者勇气可嘉的奖励也就算了!写成那样也有威望奖!真是,没话说!不理解文学的标准!真的好想一棒子飞过去,敲一敲现代文化人的脑袋!
       所以我莫名其妙地很生气,感觉这种文章侮辱了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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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回到迷宫后,深深地感到痛苦。

       不过我相信我有一半的怒气是针对版主,或者针对我自己。从我刚学会上网,刚开始泡论坛,刚开始做版主,到现在已经好长好长一段的时日,长到我快忘记为什么我会拥有那么多小说迷,她(他)们,虽然不常上线,甚至来了什么也不说,但会一直支持着,一直努力地等待着小说的一节接着一节的出现,有时候,就是连载短了点,自己也会觉得对不起读者,哪怕读者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在做会员方面,我尽量做到不违反论坛规定,做版主,我做好该做的事情,不偏袒,不放任,该奖就奖该罚就罚,我处的是写作版,文章一定会亲自过目,写的通顺流畅,中心表达清楚,紧扣,这就已经是精华的标准(只可惜,这样的文章少之又少,真的不能令人相信,我处的竟然是大学生论坛!)
       我非常之痛苦,为这样的失落而痛苦,竟然连个了解的人都没有,只有那些一直支持着我的人,才会真正地知道,我到底做了什么,到底对那些文章,对我所在的版块,做了什么!

      
       我不想再为这件事而烦恼,因为我已经卸去那个令我不开心的版主职位。说得对,不要做令自己不开心的事,所以我选择不去读那类所谓的小说,实在不值得。
       其实我在这里这样说,真的希望能有人看见,然后回应我一下,不管是同意还是反对,就算恶言相向也没有关系!那样至少代表有人还关心着!
      
       希望太多,落空也就永远存在。
       或许做人真的应该象三毛说的那么简单:人生,就是为了吃饭,和忙着赚吃饭的钱。
       又或者?
       又或者,我该真正的象个老古董:不近电脑,不管现代化,不生无谓的气。

       心中始终有深深的遗憾:每次进来迷宫,都想起风之蓝叶那句“阿朗真是迷宫之星啊,高产优产”,都会想起自己曾对所有人说过的“小人希望一直在迷宫做下去,不管换多少界,都能一如既往地是迷宫的骨头。”如今我却抛弃了迷宫。

       心里很是不舍,却不能再同流合污。再想想曾经的那篇文章,那个会员,http://hd.www.zs91.com/dispbbs.asp?boardID=372&ID=136706&page=9,揪心!

请到我的小店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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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不知道你现在在哪里?

很久没看到过你的文字了,虽然自己也很久很久未曾来蓝在了,但是在迷宫里面居然也没这么看到你大幅大幅字总是有点不习惯的~

QQ头像上面几乎没怎么见多过你,也还是当初那样的“因为躲债”所以才藏起来了么?我希望你是在藏在一角酝酿着你的新小说吧~

ANGEL喜欢文字的精灵!
挖一个坑,把自己埋下去,浇浇水,施施肥,希望有一天,在另一个季节,收获另一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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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朗。。。

你的破屋子还是那么乱啊

偶尔,还会玩吉他么?

偶尔,会上么

我丢失了很多东西

却也不想找回来

就只能这样了

很多时候,我们无法控制很多情绪。

不是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而是爱到深处了忘了当时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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