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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范投诉,建议版的若干规定 (暂行)

有关规范投诉,建议版的若干规定 (暂行)

投诉话题 :

为了让双方当事人能够更冷静的去解决问题,也方便蓝色在线管理团队更有效率,有针对性的去处理问题,请与投诉事件无关的人员不要参与回复,如果您是该事件的知情人,可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以站内短信的形式发给超版,协助处理事件,多次立功的人员,超版会给予适当的奖励

事件当事人定义为:投诉者,被投诉者,事件发生版块版主,超版

投诉者在投诉的时候,请将事情叙述清楚,最好附上原帖子链接,如帖子已经被删,可说明原帖子主题题目或主要内容,叙述时请注意用词,端正态度,投诉讲的是理,而不是吵,如出现当事的一方有恶意攻击对方的嫌疑,将被取消一切投诉资格。投诉帖如出现任何不文明语句,该投诉帖将被视为无效,锁定处理,谢谢配合 !

另,投诉帖子经管理员或超级版主回复,两天后当事人不再跟帖,将视为投诉已解决,帖子作锁定处理

建议话题:

如您对蓝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此版块发帖说明,我们对您的建议都会虚心接纳,客观处理。对蓝在有重大贡献的人员,同样会得到一定的威望奖励

最后谢谢您一直以来对蓝色在线的支持和厚爱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30 15:40: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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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良性发展。

争 理,不争 气。

@~年轻,有点轻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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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当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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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配合做好D了~~~

堕落的些晕堕落得有些晕!!!

蓝在水坝视听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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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些晕在2007-5-31 16:33:00的发言:

会配合做好D了~~~

我也是,虽然我不是版主。。。。[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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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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